
职业概述:
通过远程控制设备,驾驶无人机完成既定飞行任务的人员。通俗来说即地面无人机控制设备的操纵人员。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工作任务:
1.安装、调试无人机电机、动力设备、浆叶及相应任务设备等;
2.根据任务规划航线;
3.根据飞行环境和气象条件校对飞行参数;
4.操控无人机完成既定飞行任务;
5.整理并分析采集数据;
6.评价飞行结果和工作效果;
7.检查、维护、整理无人机及任务设备。
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
(http://jndj.osta.org.cn/)
报考要求:
一级/高级技师:36周岁、二级技师证书、学历大专及以上
二级/技师:28周岁、取得三级高级证书、学历大专及以上
三级/高级工:26周岁、学历大专及以上
四级/中级工:18周岁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
五级/初级工:16周岁及以上、初中及以上学历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社会评价组织,按照《无人机驾驶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对无人机相关行业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也反映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综合能力。
由人社部遴选的、社会第三方或企业第三方培训评价组织制作、发放。人社官网可查、全国通用!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可查(http://jndj.osta.org.cn/)平时说的人社官网可查、国网可查均为此网站
随着无人机的快速发展及普及,无人机逐渐走进越来越多的行业。无人机行业也成为当下市场中的朝阳产业,甚至行业中一些子领域成为我国新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发展方向,前景不可估量。本文梳理了根据最新草案无人机从业者需了解的政策法规。
现已制定7部规范性文件,涉及无人机的交通管理、实名登记、驾驶员管理、运行管理及数据管理等方面。此外还有无人机围栏、云系统接口2个标准。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250g以上无人机必须登记注册。
★《关于公布民用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保护范围的公告》:全国155个机场划设禁飞区。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框架。
★《无人机围栏》和《无人机云系统接口数据规范》:全球最早出台此类行业标准的国家。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商如何取得经营许可证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明确,企业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将从此合法合规。
★《无人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草案)》:对违规飞行采取具体惩处措施。
同时,使用的监管策略包括适航、人员资质、运行和空中交通管理等诸多方面,管理的力度随风险的增加而提升。该管的管好,该放的放开。避免管理上的“一刀切”。
适航管理也从无人机实名登记现状、适航管理思路、指导原则、实施路线图等多个方面,对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审定进行阐述。
《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审定指导意见》(2019年),
基于《大型货运无人机适航标准》草案征求意见(2019年),
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管理程序(试行)》(2020年)、
《民用无人机系统适航审定项目风险评估指南(试行)》(2020年)、
《高风险货运固定翼无人机系统适航标准(试行)》(2020年)和《中高风险无人直升机系统适航标准(试行)》(2020年)
管制区域介绍
我国将管制区域分为A、B、C、D四类:
★A类空域为高空管制区,高度为6600米以上高空。高空管制区由高空区域管制室负。在高空管制区只允许IER飞行。B类为中低空管制区,高度为6600米以下的空域。
★B类空域接受IFR和VFR飞行。但VFR飞行须经航空器驾驶员申请并经中低空区域管制室批准。
★C类空域为进近管制空域,通常设置在一个或几个机场附近的航路汇合处,也是中低空管制区与塔台管制区的连接部分。其高度为6000米以下最低高度层以上,水平范围通常以机场基准点为中心半径50千米或走脑进出口以内的除机场塔台管制范围以外的空间。
★D类为塔台管制区,通常包括起飞航线、第一等待高度层及其以下、地球表面以上的空间和机场机动区。
实名登记:★最大起飞重量大于等于0.25kg的无人机将实行实名制。
登记: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产品型号、产品序号、使用目的。单位应登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完成后,需在无人机上粘贴登记二维码标记。
相关处罚:未按规定如实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同时对公民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者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纳入管控的航空器有哪些?
★“低慢小”航空器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主要类型。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飞行规则;
★对所操控无人机进行实行实名登记;
★对操控无人机的飞行安全负责;
★依法取得驾驶员资质,并随身携带相应驾驶证照和相关飞行手续;
★服从空中控制,按照批准的飞行计划实施飞行活动。
★管控空域:
1.无人机已实名登记并粘贴登记标记;
2.随身携带经飞行管制部门批准的飞行空域和飞行计划等飞行手续;
3.空机重量大于4千克、起飞重量大于7千克民用无人机,操作者需依法取得驾驶员资格并随身携带。
★报备空域:
无需飞行空域和飞行计划审批,但应当服从报备空域管理者的管理。
★自飞空域:
无需飞行空域和飞行计划审批,但不得超出该空域规定的范围,并应在驾驶员视距内操作飞行。
★民用机场沿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和军用机场沿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范围内的净空保护区域;
★军事管理区、监狱、发电厂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铁路和高速公路、超高压输电线路及其两侧50米范围内;
★大型军工、通讯、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物资储备等重点防控目标区;
★省和市(州)人民政府公告的临时管制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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